各系(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139号),现就我校2026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确定的限额数,自行遴选确定。我校限额1项。
二、选题方向
加强有组织科研,研究课题应聚焦全省教育系统和高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紧扣浙江育人特色和学校实际,重点研究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学生成长发展需求、数字化改革背景下的学生工作创新等方向。围绕“新时代真理的味道”大思政课建设、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新时代实践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人工智能赋能思政教育、“枫桥经验”与校园安全稳定等维度展开,确保课题“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始终关注学生成长痛点,与岗位职责深度契合,切实破解大学生思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三、基本要求
2026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继续由各高校实施,面向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目作为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动思政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课题申报的统筹规划和前期论证工作,确保申报课题质量。
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四、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报人于9月29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交至教务处(科研处)2-205办公室,并将申请书(以“教育厅思政课题申请书+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活页(以“活页+课题名称”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吴老师邮箱cwu613@163.com,逾期不参与评审立项。
五、项目监督管理与结题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由各高校学工部(研工部)会同科研管理部门确立,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过程管理,督促项目主持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论文内容需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名称和项目立项号)”。且为第一标注,否则不予结题。
校内联系人:教务处(科研处)联系电话:0571-89774765(8121)
教务处(科研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