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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翰墨清风”2026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征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8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扎实推进清廉特教建设,学校纪委根据“翰墨清风”2026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征稿启事相关要求,特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作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体在校师生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

三、作品内容

提倡书写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清廉浙江建设成果等主题相关内容,以及历代有关清廉的诗词、名言、楹联、文赋、警句、标语等(附创作参考素材)。书写时应使用权威版本,保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应注明内容出处。也可自撰文章,文白均可,体裁不限。投稿者应遵守《民法典》《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若因书写内容或形式产生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一概由投稿者负责。

四、作品要求

书法作品请投稿作品原件,书体不限,最大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138cm×69cm)。不接收册页和长卷作品,不符合尺寸及要求者不予评选。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检查;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草书、篆书作品来稿时请附释文,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

五、投稿方式

1.每位作者可投多件作品,每件投稿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同时,请每位作者认真填写《2026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投稿登记表》(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证复印件粘贴处”一栏可空)。

2.投稿作品需由各部门、院系统一收集,并完成部门、院系内的初步审核,重点核对作品信息情况、查验格式规范,确保报送作品原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投稿要求。

3.请各部门、院系将整理后的投稿作品原件、投稿登记表的纸质版,于6月22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2号楼行政楼210(纪委办公室)。

六、评选推荐

纪委办公室将邀请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校内展出,并报送至组委会参赛,参赛结果请以清廉浙江公众号、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公众号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严禁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

2.所有由学校报送至组委会参赛的优秀作品恕不退稿。


联系人:罗昕,电话:0571-85241883



附件:

1.2026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投稿登记表

2.2026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创作素材参考

                                                            纪委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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