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决定于第10-13周(5月6日至5月2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除常规教学检查以外重点检查2023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4级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领导小组
组 长:杨海平
成 员:黄华 张帆 骆中慧 张磊 陆统 林海燕 刘海群
工作人员:姚晓霞 回志明 刘彦华 徐熠祯 夏娟飞 屠鹃 朱曦 孟胡鑫 王艺霖
二、期中教学检查的职责分工
(一)各教学部门负责对2023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4级专业见习进行自查,负责开展本部门教材(讲义)质量评价工作,负责对本部门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各专业教研室负责对本教研室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的教案或电子教案PPT、实习指导记录、授课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对教案或电子教案PPT、实习指导记录、授课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进行自查。
三、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和步骤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分为教师和专业教研室自查、院系核查、教务处(科研处)抽查、汇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教师和专业教研室自查阶段(2026年5月6日-5月12日)
由教师根据个人本学期教案或电子教案PPT、教学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及学生学风评价等内容,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自查表》(附件1)并于5月11日前交所属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处。
各专业教研室汇总自查情况并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自查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12日前交所属教学部门教学秘书处。
(二)院系核查阶段(2026年5月13日-5月15日)
1.检查所属2023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4级专业见习落实情况和各专业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情况,并收集本部门教师、班主任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 检查本部门教材(讲义)质量评价工作完成情况。
3. 检查并核实所属各专业教研室上报的《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自查汇总表》中的情况并签署意见。
4. 检查专业核心课程及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标准的修制定情况。
5. 重点检查学生校外实习情况以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展情况。
6. 根据本部门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以上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并分别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院系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院系期中教学检查报告》(附件4),于5月15日前交教务处(科研处)。
(三)教务处(科研处)抽查阶段(2026年5月18日-5月20日)
1.汇总统计教材(讲义)质量评价情况。
2.抽查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各类课程期末归档材料。
3.抽查各专业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情况。
4.重点抽查学生顶岗实习和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
5.检查和了解教学情况,并听取各教学部门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召开教师座谈会。
7.召开学生座谈会。
8. 对已召开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内容进行梳理,尤其是针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教师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9.对本学期学生旷课、请假情况进行梳理。
(四)汇总评议阶段(2026年5月21日-5月22日)
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就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
(五)整改提高阶段(2026年5月25日-5月29日)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教务处(科研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宣传动员,重点检查2023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4级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教材(讲义)质量评价情况和各类课程期末归档材料情况,精心组织所属专业教研室,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是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客观反映,教务处(科研处)和各教学部门都应认真做好教学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要利用检查结果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3.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检查、评估和考核各教学部门、专业教研室、教师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科研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