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党建助残基地名称及标识的公告》,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经专家评审,全院师生投票,学院党委会审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奖项等级 |
作品编号 |
作者姓名 |
一等奖 |
48-1 |
夏建敏 |
二等奖 |
49 |
孙 剑 |
二等奖 |
28 |
杨恒山 |
三等奖 |
40-3 |
李建銮 |
三等奖 |
6 |
郭政良 |
三等奖 |
26 |
苗波涛 |
以上公示结果,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评审秘书处、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
评审秘书处联系电话:0571-85240075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1-86462137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