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截至2020年10月底,我院现有党员145人(含预备党员30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和学院现有党员人数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学院党委拟于2020年12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助推高等特殊教育和特殊艺术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及省残联党组对学校工作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践行“三地一窗口”使命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改革创新,团结动员全校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为打造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
4.选举新一届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新一届党委拟设委员6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提名候选人8名;纪委拟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提名候选人6名。
四、两委选举办法
1.两委委员候选人按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两委委员由本次党员大会以直接差额选举方式产生;
3.党委书记、副书记以等额选举的方法由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以等额选举的方法由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4.以上选举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妥否,请批示。
附件: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林海燕,联系电话:13957110606)
附件: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的指示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并报中共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同意,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确定委员候选人8名;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确定委员候选人6名。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在学校建设中艰苦创业,实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校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 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具有3年以上党龄。
8.新提名为两委委员的候选人,年龄要能任满一届(一届任期5年);原党委班子成员,年龄满58周岁的,一般不再提名。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除学校纪委书记外,其他“两委”委员候选人一般不交叉出现。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两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采取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的方式进行,分别在正式党员、党支部层面进行推荐。具体步骤是:
1.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照“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进行酝酿讨论,正式党员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党员用表)。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数不超过8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数不超过6名(下同)。党支部根据多数正式党员的意见,按上述“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数进行推荐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党支部用表)。组织人事处将各党支部推荐情况汇总后,报学校党委(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按应选人名额1:3(“一上”名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第一轮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学校党委将第一轮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下发到各党支部进行第二轮推荐。各党支部按照第一轮推荐办法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正式党员填写第二轮推荐表。各党支部按第一轮方式进行推荐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二轮推荐表。组织人事处将各党支部推荐情况汇总后,报学校党委(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按应选人名额1:2(“二上”名单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第二轮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党委将第二轮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下发到各团酝酿。各团组织推荐,正式党员填写第三轮推荐表,推荐人数同上。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党委(同时报上级党组织)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4.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学校党委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获上级党组织批复后,经大会主席团酝酿通过成为委员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党委。 |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