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等文件以及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特教职院[2020]49号)。
为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请今年有意向申报晋升或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人事代理制教工),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调查表》上报到组织人事处。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