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等文件以及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特教职院[2020]49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组织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浙特教职院[2020]50号)。
为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请今年有意向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中级、高级)人员(含人事代理制教工)仔细阅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并于2020年8月3日之前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调查表》上报到组织人事处华莉处。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