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课题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和支持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原创水平,促进我校内涵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

2.课题面向全校申报,提倡学术自由,重在培育,鼓励创新,择优立项。申报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选题范围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和研究专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请人也可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其他选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组建研究团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校级课题研究;副高以上职称不可作为负责人申报校级一般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申报;校级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2.课题负责人负责召开课题初步论证研讨会,填写《课题申请书》并于10月15日之前提交各部门。为避免重复研究,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集中上报,部门初审后于10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3.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学年立项课题名单。重点课题设立与否视课题申报质量评议后予以决定。课题立项情况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4.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2000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5000元,用于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费。负责人是40周岁以下的(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2/3以上团队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资助经费从省财政下拨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开支。项目经费预算及报销需严格执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5.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四、申报材料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申报书》(附件1),纸质文档一式两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

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申报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填写,纸质文档一式一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

请各部门于2021年10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科研发展处,电子文档发送至565791943@qq.com。

课题申报教师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教务处(科研发展处)。联系人:唐慧,联系电话:8111,85240027。

附件:

1.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书

2.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1年9月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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