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互联网+教育”专项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学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等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的新方法、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水平,现启动2020年“互联网+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课题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两类。

二、申报对象

全院教职工

三、选题范围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推动网络空间、数字校园常态化应用,带动全院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应用,改革智慧教学环境,构建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

(三)“互联网+教育”在线互动课堂建设,在线互动课堂应用和机制创新。

(四)“互联网+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互联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

(五)“互联网+教育”教学平台建设,搭建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和前瞻性的“互联网+教育”教学运行平台。

(六)探索、推进“互联网+教育”的相关研究。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组建研究团队,每个课题组可由2-5人组成;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校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申报;校级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负责召开课题初步论证研讨会,填写《课题申请书》并于5月1日之前提交各部门。为避免重复研究,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集中上报,部门初审后于5月6日前提交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三)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学年立项课题名单。重点课题设立与否视课题申报质量评议后予以决定。课题立项情况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四)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2000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5000元,用于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费。负责人是40周岁以下的(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2/3以上团队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资助经费从省财政下拨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开支。项目经费经费预算及报销需严格执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五)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五、申报材料

(一)《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互联网+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纸质文档一式两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

(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互联网+教育”专项课题申报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填写,纸质文档一式一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

请各部门于2019年5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唐慧老师处,电子文档发送至565791943@qq.com

附件: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互联网+教育”专项课题申报申报书》

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互联网+教育”专项课题申报申报书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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