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文件精神,总结提炼我校疫情期间在线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展经验,持续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2020年学校拟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6门,各系部至少推荐2门。可申报的课程类别包括:
1.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公共基础课);
3.具有学校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创新创业类课程。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职教师,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
2.申报课程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三、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和《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严把课程意识形态,确保建设质量。
2.立项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从立项到上线运行),课程建设时间从教务处正式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3.课程负责人应按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在建设期限内完成所有的教学设计与教学资源建设,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
4.课程建设平台:学校智慧职教网络课程平台。
四、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在线开放课程专项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实行项目管理,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每门课程给予3万元经费支持,用于课程视频拍摄制作,采取面向社会招标形式实施建设。
五、材料提交
1.教师填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并报系部初审。
2.系部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办公室地点:7-224室,联系人:刘彦华
联系电话:85240027(8111),电子邮箱:479605749@qq.com
附件:
1.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
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