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更好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院拟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并建立教学督导员队伍,设专职督导员和校内外兼职督导员,承担督导任务。现请各系部推荐校内外兼职教学督导员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教学督导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丰富的教学或管理经验,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校内兼职督导员应为高级职称。
每个系部推荐3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兼职教学督导员人选。其中两系的推荐人选中应各包括1名校外兼职督导员,建议在与我院紧密合作的企业中推选。
二、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员在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履行教学督导员职责。
三、聘任程序
由系部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企业人员作为兼职教学督导员人选。每位被推荐人选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登记表》。系部审核并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请系部于5月15日前将上述表格盖章后交刘炜老师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由学院发文聘任。
附件: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登记表
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