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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来源: 学工部(团委))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3日 点击数:

各系团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为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充分展现广大青年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更好地激励团员青年树立先进性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有效推进我校团学工作的开展,学校决定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好的支部委员会班子。组织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班子的政治学习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管理服务好,密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能够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起到核心力量的作用。有一支好的团员青年队伍,团员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工作积极性。

2.有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树立青年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3.支部学习风气良好,支部成员无纪律处分。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必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相关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的信赖。

3.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

4.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无违纪、旷课现象。

5.学习成绩要求本学年必修课无补考且综合测评在班级前30%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2.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3.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努力,成绩显著,或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的事迹。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无违纪、旷课现象。

5.学习成绩要求本学年必修课无补考且综合测评在班级前30%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在志愿服务、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

2.个人或团体(作为主要成员),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体育艺术、精神文明类竞赛中表现突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

3.团干部带领所在团组织荣获市厅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

二、评选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各团组织在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

(二)做好材料准备。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须提供申报表、事迹材料(1000 字左右)。

(三)规范推荐程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推荐。各单位于 5251200前上报申报表和材料。(推荐表及材料为电子稿,请各班团支部上报所在系,各系汇总后报校团委)

联系人:薛冲,电话:15861579448,邮箱:xc3625@126.com

附件:

1.先进团支部及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学工部(团委)

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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