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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院校)创建行动方案》(浙教办规〔2021〕34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浙特教院〔2022〕29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浙特教院〔2022〕30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浙特教院〔2022〕28号)《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2019年8月14日)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方向

1.“绿色技术、生态文明”专项: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围绕“绿色技术、生态文明”主题,结合我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拟定研究课题方向。拟立项数为3项,其中重点1项。

2.“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专项:基于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特色以及当前德智体美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的德智体美劳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拟立项数为8项,其中重点2项。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面向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遴选一批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相关课题。拟立项数为3项,其中重点1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不超过5人。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每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得多于2项。

2.项目负责人须为能够担负起研究或实践活动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参与人员要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研究或实践工作。

3.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为1年。重点项目资助0.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从省财政下拨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开支。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

4.在研校级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5.相同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者填写《申报书》、《活页》电子版提交所在部门。

2.由各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填写《申报汇总表》(盖章),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并将《申报书》(盖章)、《活页》各打印一份(双面打印)报送至教务处(科研处)7-2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5791943@qq.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课题申报教师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教务处(科研处)。联系人:唐慧,联系电话:8111,0571-85240027。

附件:

1.《申报书》

2.《活页》

3.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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