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学校“最美教师”和“三育人” 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点击数:

关于表彰学校“最美教师”和“三育人”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根据学校工会《关于开展学校第二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特教职院工会〔20181号)和学校党委《关于选树学校第二届“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浙特教职院党委〔201840号)文件精神,经过各部门民主推荐,师生投票,专家评议,评选结果如下:

周玲岚被评为学校第二届 “最美教师”

赖立香和俞芹获学校第二届“最美教师”提名奖。

俞芹被评为学校第二届 “三育人”先进个人

王珏瑜、吴芸、邱淑女、王金林和陈瑞英获学校第二届“三育人”先进个人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同志倍加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希望广大教职工学习受表彰同志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争当受学生爱戴、家长信赖,立德树人的先进个人,为争创一流特教高职院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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