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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日期:2022-01-05 阅读:

校内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浙编〔2021〕46号)精神,经党委会议研究,现将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

(一)撤销原办公室等6个部门党支部,新成立机关党总支。按照正式党员人数3人及以上的部门设置党支部(合署办公的部门设置为1个党支部),不足3人的成立部门联合党支部的原则,机关党总支下设11个党支部:办公室党支部、组织部(人事处)党支部、宣传统战部党支部、纪委办公室党支部、计划财务处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学生工作部党支部、后勤管理处党支部、交流合作处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信息资源中心党支部。

(二)撤销特殊教育系(康复系)党支部和特殊教育系学生党支部,新成立特殊教育系党总支,根据专业划分设置3个师生联合党支部:特殊教育党支部、手语翻译党支部、学前教育党支部。

(三)新成立康复技术系党总支,根据专业划分设置2个师生联合党支部:康复治疗技术党支部、康复推拿党支部。

(四)撤销艺术系党支部、艺术系学生党支部,新成立文化体育系(公共管理系)党总支,根据专业划分设置4个师生联合党支部和1个教师党支部:工艺美术品设计党支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党支部、电子商务党支部、中西面点工艺党支部、体育教研室党支部。

(五)撤销基础教学部党支部,新成立公共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六)撤销退休教工党支部,新成立退休教工直属党支部。

二、二级党组织委员会组成

二级党组织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或专职副书记1名。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